2024年10月31日
阅读量: 1660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2025年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储备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熟悉区域产业发展情况,从事行业工作5年以上,主持过与本产业相关的农业项目,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指导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学识水平和身体条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省级产业技术体系作为国家体系专家团队人才培养输送的渠道,加强人才梯队培养和队伍建设,鼓励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和体系建设。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应从事行业工作3年以上,须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
2.诚信条件。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限项要求。每个院级单位每个领域只能申报1项,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渠道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每人每个领域只能参与1项。国家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不得申报。
4.申报内容。项目申报内容要符合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未获得过各类支持,示范成果优先选择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并不得与其它同类支持项目的示范内容雷同。储备项目申报书内容必须在实施方案(申报指南)范围之内,申报书内容应与申报指南方向相符,超出范围的不予受理。申报书中的内容知识产权归属须清晰,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报人须对储备项目申报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二、申报资金要求
储备项目申报应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确定预算,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真实性负责。建议每个储备项目申报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品种示范、服务等方面。资金使用要符合《吉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5日下班前将胶装成册的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纸质件和电子版及汇总表报送至科技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每个院级单位每个领域只能申报1项。
联系人:魏益凡 陆 强 84532857
附件:
1.2025年省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指南)
2.2025年吉林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示范(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储备项目申报书
3.申报汇总表
科技管理处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