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畜牧业专家的通知
2021年01月27日阅读量: 2524

各学院、科研平台:

为提高畜牧产业的科技支撑能力,推动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简称省畜牧局)决定建立畜牧业专家库,现征集畜牧业专家。

一、征集专业

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兽医医药、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繁殖、养殖废弃物处理、饲料与动物营养、养殖环境控制、秸秆饲料化利用、特种动物养殖、畜产品精深加工、畜牧工程技术、养蜂与蜂产品加工、畜牧业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专家条件

1.政治素养高,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业务能力强,专业从事畜牧、兽医等专业教学、科学研究或行业管理、技术推广,在行业专业领域内认可度高、具有一定影响力。一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较优秀的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经组织推荐申报。一般需要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十年以上。畜牧企业知名“土专家”及相关特殊岗位人员除外。

3.法律意识强,熟悉畜牧业、动物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政策等。

4.身体素质好,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知名专家在65周岁以下,院士等特殊高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指导基层技术服务工作。

5.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省畜牧局组织的项目立项、评审、论证、验收、开展调查研究和行业技术指导等方面工作,并在工作期间接受领导和监督管理。

6.没有影响使用的不良行为。

三、工作职责

1.针对制约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瓶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畜牧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

2.把握畜牧业发展形势,不定期开展调研,找准影响畜牧业发展症结,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3.提供畜牧产业相关政策技术咨询服务,承担重大畜牧业项目立项、评审、论证、验收等工作。

4.支持省畜牧局有关联盟倡议,践行科技助企活动,加快现代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

5.编制畜牧业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创新机制,指导技术培训、进场(厂)入户指导和基地建设等工作。

四、申请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省内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省直农口事业单位和各市()农口部门均可向省畜牧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本人也可自我推荐。

拟申请加入省畜牧局畜牧业专家库的专家,填写《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专家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打印一份,经本人签字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聘用证明、人才证明等复印件报送省畜牧局审核。

五、入库办法

省畜牧局成立入库专家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统一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入选省畜牧局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省畜牧局组织的各分项专家库(专家组)均从本专家库产生。

六、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2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清博 谭岑

联系电话:84533044

邮箱:wangqingbo@jlau.edu.cn

 

 

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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