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021年04月29日阅读量: 2515

相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情况,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依据通知,积极组织申报

一、投资计划报送范围

1.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在此前报送项目投资计划基础上,再补充申报一批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试验基地项目投资计划。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2.数字农业建设项目。支持建设一批国家数字农业创新中心、分中心和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仔细阅读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要提前与科技管理处取得联系,并积极与农业农村厅相关业务处室沟通,了解有关政策及规定,编制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为具有相应资质且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设计机构编制,并达到相应的深度规定要求)、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申请表(附件3)、2021年绩效目标表(附件4),请于于5月7日下班前,将以上材料一式七份附电子版交至科技管理处212室。项目信息同步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学校联系人:张亦弛

联系电话:84532985

农业农村厅联系人:项斌

联系电话:88906442

 


 

科技管理处

2021年4月29日